如果欠债的人死了咋办
[律师回复] (一)当欠债人死亡时,债权人首先要确定欠债人的遗产范围。这包括他死亡时遗留的房产、存款、车辆、股权等个人合法财产。然后,用这些遗产来清偿债务。例如,如果欠债人留下了一套价值50万的房子,而债务是30万,那么就可以用房子出售后的钱来偿还这30万债务。
(二)若遗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这时要看继承人的情况。如果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那么就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比如欠债人遗产只有20万,债务是30万,继承人继承了这20万遗产,就需要用这20万来偿还债务。而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那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就不需要负责清偿了。
(三)如果债务存在担保物权,像抵押物是欠债人的房子并且做了抵押登记这种情况,债权人可以就这个担保物优先受偿。例如,欠债人将自己价值30万的汽车抵押给债权人借款20万,欠债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优先处置这辆汽车来收回借款。
(四)要是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配偶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经营而借贷,那么这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借贷的一方死亡,其配偶也有责任偿还这笔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