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合同及解除合同的时效多久
[律师回复] (一)对于撤销合同,若发生重大误解,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若受胁迫,需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其他情况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同时,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对于解除合同,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不行使权利就消灭。没有规定或约定的,自解除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