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允许强拆民房吗
[律师回复] (一)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如果面临房屋可能被强拆的情况,首先要明确征收是否是为了公共利益。例如如果是国防、外交或者政府组织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征收才可能符合强拆的前提条件。如果不是基于这些公共利益的征收,那么这种强拆是不合法的。
(二)在收到征收通知等相关文件后,要关注补偿是否合理。因为按照规定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与征收方进行协商沟通。
(三)如果被征收人不同意征收补偿方案,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为一旦错过这个期限,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又不搬迁,就可能面临被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四)如果遭遇强拆程序违法的情况,例如没有公告、送达等法定程序,被拆迁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拍照、录像等记录强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证据,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违法行为进行审查并给予赔偿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