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被抓后如何争取减刑
[律师回复] (一)企业法人服刑期间要认真遵守监规,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像踊跃参与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投入劳动并完成生产任务,以此展现悔改表现。
(二)争取立功表现,比如阻止他人犯罪、检举监狱内外犯罪且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等。
(三)若有重大立功表现,如阻止重大犯罪活动、检举重大犯罪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抗御自然灾害或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等,会应当减刑。
(四)减刑需由执行机关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法院审理认为符合条件的,裁定予以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