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去进行著作权人身权归属约定
[律师回复] 1、著作权人身权主要有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几项。通常来讲,著作权人身权和作者本人联系紧密,原则上是归作者所有的,没办法通过双方约定来转让,但可以商量其行使方式等内容。
2、在商量著作权人身权归属或者行使方式的时候,得保证双方是自愿平等地在谈,得是双方都同意的基础上做出的约定,可不能有欺骗或者强迫的情况出现。而且,约定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和法律、行政法规里的强制规定对着干,也不能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
3、做约定的时候最好写成书面协议,把要约定的事儿写清楚。就拿发表权来说,可以约定作品什么时候发表、用什么方式发表、在哪里发表等;对于署名权,可以约定署名的先后顺序、用哪种方式署名;对于修改权,可以约定在什么情况下别人能修改作品,以及能修改到什么程度;对于保护作品完整权,可以约定在多大范围内改动作品不算破坏作品的完整。另外,合同里还要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谁违约了该承担什么责任写明白,这样才能保证约定能顺利执行。
4、要注意的是,就算有了约定,也不能把作者的基本人身权利给完全剥夺了。就像署名权,一般不能通过约定让作者不能表明自己是作品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