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有争议咋判
[律师回复] (一)若子女不满两周岁,无特殊情况可积极争取由母亲抚养,若母亲有不宜抚养情形,父亲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可从自身经济状况、生活环境、与子女感情等方面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以证明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若一方有已做绝育手术等优先考虑情形,要及时提供相应证明。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与孩子充分沟通,尊重其真实意愿。
(四)父母双方可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协商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