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者同居能不能认定为重婚
[律师回复] 在生活中,常有人认为已婚者只要和他人同居就一定是重婚,这其实不准确。重婚在法律上有明确的界定,就是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或者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跟对方结婚。这里的结婚包含两种情况,一种是去民政局办了结婚登记的法律婚,另一种是没办登记但像夫妻一样一起生活的事实婚。
要是已婚的人和别人同居,而且对外一直以夫妻的名义,长时间稳定地生活在一起,周围的人都觉得他们是两口子,那这种情况一般就能认定为重婚了。比如说他们对外都自称是夫妻,一起参加各种社交活动,还一起抚养孩子,这些表现都说明他们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就可能会触犯重婚罪,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但要是已婚的人和别人只是住在一起,并没有对外宣称是夫妻,没有以夫妻的名义生活,这种情况虽然不构成重婚,可也是不对的。这属于违背了夫妻之间要互相忠实的义务,在婚姻里是有过错的。要是走到离婚这一步,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多分割财产,还能要求有过错的一方给予赔偿。
所以,判断已婚者同居是不是重婚,不能只看表面,关键得看是不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遇到这种情况,要结合实际发生的各种事,用可靠的证据来认定。如果发现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律师,收集好相关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