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未满一月未签合同被辞咋办
[律师回复] 日常找工作入职时,不少劳动者容易忽略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节点,其实法律给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劳动者从正式到岗提供劳动的第一天算起,满三十天还没拿到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劳动合同,就有权向单位索要超出缓冲期部分的双倍工资差额,这部分差额不包含原本已经正常发放的当月应得劳动报酬。如果入职时长还没到一个月,单位暂时没签合同的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要求,不用承担额外的工资赔付责任。
被单位突然辞退的时候,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自己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对就直接接受结果,其实可以先核对单位给出的辞退理由是否站得住脚。要是单位拿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当借口赶人,得拿出之前清清楚楚告知过劳动者具体录用考核标准,劳动者实际考核不达标的完整佐证材料,走完合规的内部通知流程,但凡缺了其中任何一环,这种辞退行为就属于违法解除。
要是单位根本拿不出任何能支撑合法辞退的实质证据,劳动者可以选择回到岗位继续履行剩余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以直接索要相当于两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入职不满半年的情况下对应的赔付金额就是一个月的正常工资。如果劳动者本身确实存在严重违反单位公示过的规章制度,或是履职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单位造成不可逆的核心利益损失这类法定过错,单位作出辞退决定时不用额外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日常工作里留存好印有单位公章的工牌,日常打卡的考勤截图,还有单位人事或是主管发出的明确辞退通知,带着这些材料直接到属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或是提交材料申请劳动仲裁就能正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