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做家务不给生活费可起诉离婚吗
[律师回复] 如果对方不做家务、不给生活费,当事人能起诉离婚。因为诉讼离婚是公民的权利,只要觉得和配偶感情破裂,没法一起生活,任何一方都有权去法院起诉。
法律上,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方不做家务,这是家庭事务分工问题,通常很难直接认定为感情破裂依据。不过,若对方不给生活费,导致当事人生活困难,且对方有负担能力,这种行为可能构成遗弃家庭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起诉时,当事人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像证明对方没支付生活费的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以此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先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同时,财产分割等方面,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