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后多交的社保是否可退
[律师回复] 员工离职后出现社保多缴的情况,完全可以依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申请退回对应款项,不同的多缴发起主体和具体场景,对应的办理规则和操作路径存在明显差异,全部流程都要符合社保经办机构的现行操作规范。
最常见的多缴场景是单位操作失误,员工已经正式办理完离职手续,人事部门没及时在社保系统提交减员申请,后续几个月依旧替离职员工缴纳了社保,本该由单位承担的统筹部分和本该员工个人掏的个人账户部分都出现了额外缴费。这类情况要由单位作为申请主体,带着离职证明、当期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的退费申请和详细情况说明,直接提交给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核实无误后,会把多缴的单位统筹部分原路退回单位对公账户。如果当初多缴的个人部分已经从离职员工最后一笔工资里提前扣除,单位要把这笔钱全额返还给员工,如果当初没扣过员工的工资,个人部分的退费就不用再给到员工手上。
员工离职后可能出现两地同时缴纳职工社保的情况,比如原单位系统没停保,新入职的城市又直接办了参保登记,或者刚以灵活就业身份自己交了社保,新单位当月又完成了缴费,同一时间段存在两份有效社保缴费记录。按照社保待遇的享受规则,同一个自然时段不能重复叠加享受社保福利,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保留其中一个参保地的缴费记录,只申请退回另一个参保地的个人缴费部分,对应的单位统筹部分是不能退回的,提交材料只需要本人身份证、重复时段的缴费凭证和书面退费申请就可以办理。
还有部分情况是单位当初申报社保缴费基数时填错了数字,缴费金额远超员工实际工资对应的法定标准,超出的这部分多缴费用,可以由单位提交调整申请直接退费,也可以申请把多缴的款项直接抵扣后续月份的单位社保应缴金额。
不属于误缴的个人自愿参保缴费,比如员工离职后自己主动按灵活就业身份交了社保,不存在重复缴费或者基数填报错误的问题,这类缴费一般不能申请退费,除非后续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出国定居或者参保人离世,才可以申请退回社保个人账户里的余额。社保统筹账户里的资金,除了单位误缴这类特殊场景,个人没有任何申请退回的权限。
单位出现误缴情况要尽早提交退费申请,国内绝大多数统筹地区都设置了一年的退费申请时效,拖得太久很可能错过受理期限。个人处理重复缴费的时候,可以先办理不同参保地的社保转移合并手续,再提交退费申请,不会影响社保累计缴费年限的正常核算。要是单位扣了员工多缴的个人部分却拒不返还,员工可以直接向属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走劳动仲裁的合法渠道维权。各地的具体材料要求和办理时限略有差异,有疑问可以直接到参保地社保大厅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