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结婚同居分手是否要进行赔偿
[律师回复] (一)若遭遇同居期间对方故意侵害人身权利并造成损害,可要求侵权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二)若被对方用暴力、威胁手段强迫签订赔偿协议,可主张该协议无效。
(三)同居期间有共同财产,分手时要进行分割。若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同财产等行为,另一方可以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虽然同居关系不是夫妻关系,但在财产分割处理上可参照此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