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判决离婚吗
[律师回复] 很多人都有个误解,觉得只要起诉离婚的次数够多,或者结婚时间够短,法院就一定会判离。但实际上,法院判离婚的唯一核心判断标准,从来都只看夫妻两个人的感情是不是真的已经完全破裂,没有任何和好的可能,不会单独拿结婚时长、起诉次数作为直接判离的依据,不是每一起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最终都能拿到离婚判决。
按照民法典的明确要求,法院受理离婚案件之后,不会直接开庭下判决,必须先给双方做调解工作,试着看看能不能通过协商化解矛盾,不管是调和还是调离,都会先走完这个调解流程。如果调解没有办法达成一致,又能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重婚或者长期和他人在外同居、遭遇了家庭暴力或是对方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这类恶习反复劝说也不肯悔改、两个人因为感情不顺已经分开居住满两年这类明确的情况,法院就必须直接判决准予离婚。
要是你手里没有上面说的这些法定情形的证据,对方开庭的时候又明确表态说不愿意离婚,想再试着挽回这段婚姻,那第一次起诉的时候,法院很大概率会判决不准予离婚。你也不用觉得之后就没有办法,只要这次判不离之后,你们两个人又持续分居满一整年,你第二次再去起诉离婚,这时候法院就必须准予离婚。不存在什么只要起诉到某个固定时间点就大概率会判离的捷径,所有的判决结果,都得结合两个人感情的真实状态,还有你手里能拿出的证据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