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先保全是否能优先获得清偿
[律师回复] (一)对于公民或其他组织作为被执行人,若其财产不够偿还全部债务,各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配。此时债权人应及时了解债务人财产状况和其他债权人债权情况,以便在执行程序中保障自身合理权益。
(二)若企业法人作为被执行人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破产条件却不申请破产或法院不受理破产申请,按法院执行措施先后顺序清偿。债权人要密切关注执行进展,确保自身债权对应的执行措施及时采取。
(三)有担保物权等法定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债权人可考虑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以增加债权实现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参与分配执行中,执行所得价款扣除执行费用,并清偿应当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原则上按照其占全部申请参与分配债权数额的比例受偿。清偿后的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