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复印件可不可以作为证据
[律师回复] 打官司的时候,复印件是能当作证据使用的,不过它的证明力没有原件那么强。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要求,书证一般要提交原件,物证要提交原物。要是确实没办法拿出原件或原物,那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也是可以的。
在实际诉讼当中,如果只有复印件,而对方又不承认其有效性,并且没有其他证据来辅助证明,法院一般不会只依据这份复印件来认定案件事实。这是因为复印件很容易被伪造或者篡改,它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没办法保证。
但要是有其他证据能和复印件相互印证,形成一套完整的证据链,那复印件也能起到证明作用。比如说,有证人的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能和复印件所证明的事情对应上,法院就会综合所有证据来审查判断。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对方认可了复印件的内容,那这份复印件就和原件有一样的证明力了。所以说,打官司时可以交复印件当证据,但为了让证据更有说服力,最好还是尽量提供原件,同时多收集一些其他相关证据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