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夫妻个人财产范围有明确规定,相关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个人财产具体包含以下类别。
一方的婚前财产。指婚姻关系缔结前,夫妻一方已合法取得的动产、不动产、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具有人身专属性质的财产。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被继承人或赠与人在遗嘱、赠与合同中明确约定财产仅归夫妻一方所有的,离婚后仍为该方个人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指仅供一方个人使用的物品,包含个人衣物、鞋帽、化妆品、职业专用书籍等,价值较大的奢侈品、珠宝等通常不认定为专用生活用品。
离婚时已通过协议或法院生效文书分割确认归一方所有的财产,也属于离婚后个人财产范畴。
个人财产的所有权归一方独立行使,其可自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另一方无权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