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出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判决
[律师回复] 处理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判定,全部围绕现行民事法律相关条款展开,裁判过程中会交叉核验债务发生的时间节点、实际资金流向、配偶是否作出过共同承担的明确表态,不会单独拿某一项要素直接下结论。
1、能体现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债务,哪怕没有两个人同时在借条上签字,只要后续其中一方通过日常聊天记录、通话语音这类非书面的形式,明确说过愿意一起承担这笔钱,也会直接纳入共同债务的范畴。
2、婚姻关系正常存续阶段,其中一方单独出面借的钱,只要是花在普通家庭日常运转的刚需开销上,比如买日常家居食材、给孩子交学费、付家人看病的医药费、给自住的房子做基础装修这类支出,就算另一方全程没听说过这笔债务,也会先默认属于夫妻共同要还的钱。
3、明显超过普通家庭日常开支量级的大额借款,要是其中一方单独出面借的,就不能直接推定为共同债务,得由借钱出去的一方拿出实打实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最后用在了夫妻俩共同的生活开销里,比如凑钱买自住的房产、家庭用的代步车辆,或者投到了夫妻俩一起打理的生意里,比如两个人都参与公司的运营决策,生意赚的钱最后都贴补了家用,又或者这笔借款本身就是俩人之前商量好要借的,这种情况才会判定为共同债务。
4、有几类特殊情况直接排除共同债务认定,比如借钱的时候出借人和借钱的那一方明确说过这笔钱和对方配偶没关系,属于个人单独债务,或者夫妻俩之前就私下定好了婚后各自赚的钱归各自花、借的钱也各自偿还,而且借钱的人一开始就知道这个约定,还有一类是这笔钱是用来参与赌博、吸毒这类违法活动产生的,这些情况下未参与举债的配偶完全不需要帮着还钱。
法庭审理阶段,办案人员会逐一核对当事人提交的借款协议、资金往来的流水单据、对应消费的付款凭证、生意经营的相关台账、双方沟通的语音文字记录等各类材料,把所有细节串起来之后再最终敲定债务到底该由谁来承担。这类裁判逻辑也在倒逼日常民商事交易里的主体,尤其是出借资金的一方,提前做好交易背景核查,避免后续主张债权时出现举证不能的风险,也能变相减少婚姻关系里不知情一方被莫名负债的乱象,平衡好债权人和非举债配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