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离婚案会判离吗
[律师回复] (一)若想在一方不同意情况下实现离婚,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证明对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收集照片、视频、证人证言;证明实施家暴,可保留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明赌博吸毒恶习,可获取警方处罚记录等。
(二)若对方失踪,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之后提起离婚诉讼。
(三)若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可获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