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6年女方未看孩子要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一)父亲方先与女方友好沟通,心平气和了解女方六年未探望孩子的原因,共同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探望方案。
(二)若女方拒绝沟通或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父亲方作为监护人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配合行使探望权。
(三)法院判决后女方还是不履行的,可对女方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
(四)若女方长期不探望使孩子权益受损,父亲方可向女方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组织,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