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他人诬陷是否可索要精神损失费
[律师回复] 日常遭遇他人恶意诬陷,要是这种行为已经给你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完全可以依法向对方索要精神损失费。
很多人遇到被诬陷的情况,可能只想着让对方澄清道歉,根本没想到还能要精神赔偿,其实这是民法典明确赋予你的合法权益。只要对方的诬陷行为实际侵犯了你的名誉权、荣誉权这类人格权益,并且达到了严重精神损害的程度,比如周围不明真相的人都开始对你指指点点,你的社会评价直接掉了一大截,甚至你因此长期失眠、抑郁,去医院查出了心理相关的病症,就满足了索赔的基本条件。
要是对方的诬陷情节特别严重,已经达到了刑法规定的诬告陷害罪的标准,意图让你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你完全可以在走刑事诉讼流程的时候,顺便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把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一起提出来。如果还没到刑事犯罪的程度,直接走普通民事诉讼就可以,除了索要精神损失,还可以同时要求对方立刻停止传播不实言论,在相应范围内帮你恢复名誉、消除之前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开向你赔礼道歉。
起诉索赔的时候,你要提前整理好三类关键证据,一是能证明对方确实实施了诬陷行为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或者公开传播的不实内容,二是你自己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医院诊断记录、心理咨询单据,三是能说明你的精神损害和对方的诬陷行为直接相关的佐证材料。最终法院判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具体金额,会结合对方的主观恶意大小、诬陷行为造成的实际后果、有没有靠诬陷获利,还有你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综合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