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无权代理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被代理人可根据自身意愿决定是否追认无权代理行为。若追认,该行为产生效力,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若拒绝追认,行为自始对被代理人无效。
(二)相对人能催告被代理人在三十日内追认,若被代理人不表态,视为拒绝。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可通知撤销。
(三)无权代理未被追认时,善意相对人可要求无权代理人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赔偿有范围限制。若相对人知晓行为人无权代理,双方按过错担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