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后,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有多长
[律师回复] 1、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的羁押期限得看不同情况。要是公安机关负责侦查的案子,被拘留的人要是被认为有逮捕必要,那公安机关就得在拘留后的三天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要是有特殊情况,这个时间能延长个一两天到四五天。要是碰到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者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能延长到三十天。人民检察院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得在七天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了还查不完,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像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还有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前面规定的期限到了还没侦查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按照前面说的延长了期限还是侦查不完,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
3、另外,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嫌疑人还有其他重要罪行,从发现那天起,就得按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要是犯罪嫌疑人不肯说自己真实的姓名和住址,身份不明确,就得先调查他的身份,侦查羁押期限从查清他身份那天开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