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解除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律师回复]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能通过一些途径解除。
债权人同意解除是直接有效的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证合同是债权人和保证人的约定,若双方协商一致,就能解除保证合同,让保证人不再承担连带责任。只要债权人书面同意或者通过明示的口头协议免除保证人保证责任,保证关系就解除了。
主债务消灭,保证责任也会随之解除。要是主债务因履行、抵销、提存、免除等原因消失,作为从债务的保证责任也就没了。比如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债务,那保证人的连带责任自然就解除了。
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情形,保证人能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保证合同。要是债权人或债务人用欺诈、胁迫手段让保证人违背真实意思提供保证,保证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可依法行使撤销权。
另外,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结束,债权人没依法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不用再担责。即便有法定保证期间,债权人在此期间没主张权利,也会产生保证责任消灭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