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属于哪些
[律师回复] (一)明确可分割财产范围,涵盖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对这些财产进行分割。
(二)清楚个人财产归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
(三)分割财产时先协商,双方先自行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