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后民事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二十周岁至五十九周岁赔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二)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二十年,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
(四)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也可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