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家庭主妇可获得什么样的房产
[律师回复] (一)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家庭主妇可主张一半产权。可收集婚后购房出资证明、银行转账记录等材料,以证明房产是用夫妻共同收入购买,或证明一方婚前购房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
(二)若房产是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若婚后对房屋有装修等添附行为,家庭主妇可收集装修合同、支付凭证等,就添附部分要求补偿。
(三)若存在婚内财产协议,按协议处理,需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四)家庭主妇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可收集相关证据,如孩子的成长记录、老人的医疗记录等,在离婚时要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