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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合同优选(模板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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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合同优选(模板11篇)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1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如下:__________

一、甲方将坐落在西岭土地承包给乙方:__________四至:__________

二、承包年限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包费及上交办法:__________每项亩_______________元, 年共计:_________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清。

四、乙方承包目的:_______________以种植、养殖为主。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

1、土地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经营权。

2、除收取乙方的承包费,再无权收取乙方的任何税、费,无权调整承包费。

3、甲方无权调整土地使用权。

4、因承包土地引起的村民闹事,四至不清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权。

6、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与村民发生的纠纷。

7、提供水电资源费用由乙方自理。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_______

1、有经营权,流转权(必须经甲方同意,但不能超过本合同的剩余年限)。

2、乙方要保护好土地资源,坚决不能搞永久性建筑。

3、必须遵守村规民约。

4、承包期内因国家征用,土地的征用费用甲方所,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七、未尽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作为本事同的补充条款。

八、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2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挂牌方式以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竞得甲方委托挂牌转让的_________地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以下简称交易标的物),现甲、乙双方就交易标的物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将交易标的物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受让交易标的物。

第二条 委托交易标的物内容: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

3、土地性质: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

6、土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设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职工活动用房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积率:_________

9、建筑覆盖率:_________

10、房地产证号:_________

1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_________

12、产权状态:甲方已授权交易中心通知产权登记机关临时冻结并已被核准。

13、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状况及处理办法: 场地基本平整,按现状转让。

14、其他情况_________。

甲方对本条前述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四条 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交易标的物的成交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对该成交价款无异议。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自动成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价款减去履约保证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乙方另选择如下第_________种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汇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帐号,由交易中心托管,该托管款项在办妥交易标的物的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后,付给甲方。

第五条 涉及交易标的物转让应交的税费中,依法属转让方应交纳的均由甲方承担;属受让方应交纳的由乙方承担。如本合同按规定需要公证的,公证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六条 交易标的物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前,甲方应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清结。自转移登记申请核准之日起,土地使用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标的物挂牌交易文件规定的一切条件,挂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挂牌交易合同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委托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权转让挂牌交易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

乙方对交易标的物已勘察并审查核实,对其现状(含瑕疵)无异议。

第八条 乙方按本合同规定付清成交价款余款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_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

第九条 在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以前,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但挂牌交易文件中已经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担;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后,有关交易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交易标的物按现状移交给乙方,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文件资料同时移交。

自产权登记机关核准转移登记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一切权利与义务。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标的物,乙方已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

1、开出的银行支票或汇票在有效期内不能兑现或不能全部兑现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要求,支付成交价款余款的。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为之一,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所付成交价款(不含履约保证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条要求将应缴的地价款、土地使用费结清并在第八条规定的时间内备齐资料与乙方共同到房地产权登记机关申请转移登记手续的;

2、隐瞒事实真相,出现其他第三人对交易标的物主张权利,对抗乙方权利的情形的;

3、隐瞒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资料,经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审核,不符合产权登记条件而导致不能登记的。

第十三条 甲方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成交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1、申请转移登记时,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时间内交清转让方应交的转移登记税费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条的要求移交交易标的物和所列的相关文件资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与交易中心无关。

第十五条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选择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___分会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交易中心鉴证盖章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3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大队(村)___生产队,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户主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落实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社员的生产积极性,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社员大会讨论同意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积,地点,等级

甲方将______亩土地(田)发包给乙方,该土地位于______,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亩,二等地______亩,三等地______亩,四等地______亩,……。承包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权,不得买卖,出租,荒芜,不准转作宅基地。

二,承包时间

承包时间共________年,从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权利义务

⒈ 乙方有权获得国家下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业物资。

⒉ 乙方必须完成上级下达的种植计划,在完成种植计划的前提下,可以自己决定种植经营。

⒊ 乙方必须完成按土地亩数摊派的统购指标任务和上缴农业税的任务,每年向国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时间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国家缴纳农业税______元,纳税时间是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须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积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费______元,上交时间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乙方必须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摊派的义务工日,或上交按义务工日折价的金额。(本条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见后)

⒋ 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对象转包土地,可以与转承包户协商,平价购买生活用粮。土地转包后,转包户必须承担原由乙方承担的所有统购任务和缴纳农业税任务,承担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义务工任务。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违背计划生育规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变动,但必须按规定调整所承担的义务。乙方如因劳动力减少,无法继续承包土地,又无人愿转承包时,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统一安排。乙方对国家、集体承担的义务相应减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责任保护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电等国家或集体设施。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⒈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完成国家下达的种植计划、统购任务和纳税任务,有权敦促乙方完成对集体的义务。

⒉ 国家按计划分配用于农业生产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甲方应及时按承包土地的数量和等级分配给乙方。

⒊ 甲方应定期公布集体财务帐目和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必须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五,违约责任

⒈ 乙方如不按时履行对国家和集体的义务,除应继续履行外,还应按迟延项目价值的____%,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义务的,甲方除可请求有关部门处理外,有权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芜承包的土地,除应履行对国家、集体的一切义务外,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卖和租让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买卖与租让关系无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毁坏承包土地上的树木和集体设施,应照价(毁坏树木折价)赔偿。

⒊ 甲方如不及时拨给乙方国家分配的化肥、农药、良种、贷款指标和其它农用物资,应按其价值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并应如数补发所欠物资。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承包土地内农作物的减产或绝产,经调查核实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免除乙方对国家或集体的义务。

七,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从承包期开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队(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县______公社(乡)______大队(村)______生产队(公章)

代表人:______(盖章)

乙方户主:______(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4

甲方:_________

村委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鉴于:

1.教育是立国之本,改善学校环境,美化学校场地,让村民的子女有个良好的学习场所是我们的愿望。

2.乙方原租赁学校西侧地期限未满,但考虑到甲方的实际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经双方认真协商,同时考虑到乙方的损失情况,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土地租赁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据发展需要提出来的。(乙方原租赁场地合同签订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甲方一次性应补偿乙方基建投资额(人民币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该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付清。

第三条 甲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生产设备投资额(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的三成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内付清。

第四条 乙方应按原合同规定缴交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规费,不得拖欠。

第五条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赁场地上建筑物及其内外物品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处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原甲、乙双方签订租赁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5

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及围墙施工合同

发包方:_____( 甲方)蒋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6638承包方:_____( 乙方)李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1718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遵照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位 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榕峰大道旁地块的场地平整、土方回填及围墙等零星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3、工程内容:_

4、开完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

5、工程造价:约134万元(壹佰叁拾肆万元)

二、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施工技术文件,作为协调工作。

2、监督乙方进行测量放线

3、甲方有权力对工程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随时监督和检查。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的设计及要求进行施工,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确保工程质量,争创优良的工程。因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负责。

2、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管理,严禁违章作业,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竣工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2、严格按照设计及施工要求进行验收,要求达到地面平整、符合要求。

四、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云南省 版《建筑工程量消耗量定额》的相关文件和相关取费标准执行。

五、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6

甘肃省__县

_________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代理合同

合同编号:〖ZDZB __〗

__县国土资源局__公司

二零一零年_月_日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合同书

受托人:__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家委托人:__县国土资源局

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总投资额:

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为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代理工作。

三、合同价款

代理报酬按规定由中标人支付。

四、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五、本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定义与本合同第一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六、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代理业务。

七、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确保代理报酬的支付。

八、合同订立

合同订立时间: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署后生效。

委托人(盖章):_________ 受托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帐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帐号:_________ 2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l、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款所赋予的定义:

1.1招标代理合同:委托人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委托给具有相应招标代理资质的受托人,实施招标活动签订的委托合同。

1.2通用条款:是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需要所订立,通用 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条款。

1.3专用条款:是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的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4委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委托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受托人:指在合同中约定的,被委托人接受的具有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6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 指受托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合同履行的代表。

1.7工程建设项目:指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委托代理招标的工程。

1.8招标代理业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工作内容。

1.9附加服务:指委托人和受托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4.1款和专用条款4.1款中双方约定工作范围之外的附加工作。

1.10代理报酬: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受托人按照约定应收取的代理报酬总额。

1.11图纸:指由委托人提供的满足招标需要的所有图纸、计算书、配套说明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1.12书面形式:指具有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3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4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 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或其他的要求。

1.15不可抗力:指双方无法控制和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 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双方一致认为属 不可抗力的事件。

1.16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本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的补充和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本合同通用条款。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应在不影响招标代理业务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2条关 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除本合同专用条款中另有约定,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行政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双方可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人将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4.2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提供的条件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职务、职称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根据需要,作好与第三方的协调工作;

(6)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7)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4.3受托人在履行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提出的超出招标代理范围的合理化建议,经委托人同意并取得经济效益,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一定的经济奖励。

4.4委托人负有对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技术服务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责任。

4.5委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受托人的有关损失。

5、受托人的义务

5.1受托人应根据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5.2受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下列工作:

(1)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2)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3)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4)依法应尽的其他义务,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5.3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5.4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5.5受托人为本合同提供技术服务的知识产权应属受托人专有。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受托人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5.6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5.7受托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5.8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2)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4)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5)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6)依法选择中标人;

(7)本合同履行期间,由 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下列权利:

(1)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2)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3)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材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作出解释;

(5)有权参加委托人组织的涉及招标工作的所有会议和活动;

(6)对 为本合同工程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知识产权,委托人,使用或复制的权利;6

(7)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金额、币种、汇率和支付方式、时间。

8.2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8.3在招标代理业务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如:评标会务费、评标专家的差旅费、劳务费、公证费等),由委托人与受托人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由委托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支付不少 全部代理报酬20%的代理预付款,具体额度(或比例)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报酬的,在中标人与委托人签订承包合同5日内,将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委托代理报酬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

9.2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3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预付费用,自应支付之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代理预付费用的利息。

9.4委托人在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9.5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或受托人按照约定直接向中标人收取。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委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致使招标工作无法进行;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提到的委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

(3)委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委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受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委托人赔偿受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委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10.2受托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

(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提到的受托人未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4)受托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委托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受托人赔偿委托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受托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受托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额最高不应超过委托代理报酬的金额(扣除税金)。

10.3第三方违约。如果一方的违约被认定为是与第三方共同造成

的,则应由合同双方中有违约的一方先行向另一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再由承担违约责任的一方向第三方追索。

11、索赔

11.1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11.2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7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2)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 7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7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1.3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11.2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12、争议

12.1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变更、生效与终止

13、合同变更或解除

13.1本合同签订后,由 委托人原因,使得受托人不能持续履行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及时通知受托人暂停招标代理业务。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应当在正式恢复前7天通知受托人。

若暂停时间超过六个月,当需要恢复招标代理业务时,委托人应支付重新启动该招标代理工作一定的补偿费用,具体计算方法经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确定。

13.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 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13.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末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13.4因解除合同使当事人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赔偿方法与金额由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

14、合同生效

14.1除生效条件双方在协议书中另有约定外,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5、合同终止

15.1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全部委托招标代理业务,且委托人或中标人支付了全部代理报酬(含附加服务的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15.2本合同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15.3因不可抗力,致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如果双方不能就本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或终止本合同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自行终止。除委托人应付给受托人已完成工作的报酬外,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

15.4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委托人和受托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六、其他

16、合同的份数

16.1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一份。副本根据双方需要在本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

1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合同招标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通用条款未涉及的内容进行补充。

第二部分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和适用法律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3)本合同通用条款。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采用的文字为:汉字。

3.2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投标条例》、《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4、委托人的义务

4.1委托招标代理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拟定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编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编制标底;组织并参与开标、评标;发出中标通知书;草拟工程合同。

4.2委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立项批准手续、规划许可、可研、初设、图纸、报建证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的时间: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2)向受托人提供完成代理招标业务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3)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派出业主代表专人配合及时提供所需资料;

(4)指定的与受托人联系的人员

姓名:_________ 职务:职称:电话:_________ 11

(5)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对潜在投标人调查落实;

(6)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5、受托人的义务

5.1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姓名:_________ 身份证号:

5.2受托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组织招标工作的内容和时间:(按招标工作的程序写明每项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时间);

(2)为招标人提供的为完成招标工作的相关咨询服务:签订合同;

(3)承担招标代理业务过程中,应由受托人支付的费用:招标服务人员工资、专家评审费、会务费、文印费、公告费、信息费等;

(4)应尽的其他义务:无。

6、委托人的权利

6.1委托人拥有的权利:

(8)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

7、受托人的权利

7.1受托人拥有的权利:

(7)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无。

三、委托代理报酬与收取

8、委托代理报酬

8.1代理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 )857号文;

代理报酬的金额或收取比例:按上述文件计算值;

代理报酬的币种:人民币汇率:;

代理报酬的支付方式:现金(或转账);

代理报酬的支付时间:移交招标资料后一次性付清;

9、委托代理报酬的收取

9.1预付委托代理费用额度(比例):_________ 0;

9.3逾期支付时,银行贷款利率:;

9.4逾期支付时,应收取的利息:;

四、违约、索赔和争议

10、违约

10.1本合同关 委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委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3)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提供保证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的条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追加违约金为代理费的50%;

(2)委托人未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4.2(6)款的约定,向受托人支付委托代理报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追加违约金按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双方约定的委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

10.2本合同关 受托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受托人未按照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2(2)款的约定,向委托人提供为完成招标工作的咨询服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罚金为代理费的50%;

(2)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4款的约定,接受了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投标咨询业务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罚金为代理费的50%;

(3)受托人违反本合同通用条款第5.7款的约定,泄露了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不应泄露的招标资料和情况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罚金为全部代理费并终止合同;

(4)双方约定的受托人的其他违约责任:无。

12、争议

12.1双方约定,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当和解或调解不成时,选择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甘肃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甘肃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

16、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2份,其中,委托人1份,受托人1份。17、补充条款:无。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7

___土地

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批复的项目投资计划

该项目位于___,于20__年经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批复,共治理流域面积58公顷,新增耕地4.8公顷,批复总额24万元,实际投资24.043万元。

(二)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

1、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

项目区的土地总面积58公顷。由于多为顺坡种植,土层厚度不一,表层多砂土,少部分土质粘重,地块小,零碎,不利于机械作业;水资源主要靠自然降水,由于地形复杂,难以拦蓄。主要以种植地瓜、花生、玉米、小麦、林果等农作物为主,但产量低,而且不稳。

2、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项目区内土壤类型主要为棕壤,潜在肥力较高,适应种植各种农作物,如改良措施得力,完全可以建成高产农田,但由于该区域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土壤形成过程,存在以下不利因素:

(1)土层厚度不一,表层多砂土,少部分土质粘重。

(2)地块小,零碎,不利于机械作业。

(3)林木覆盖率低,调节生态环境的能力差。

(4)投入不足,科技滞后,影响土地的充分利用。

(三)项目规划标准和方案

1、项目规划标准

土地平整:通过整理,尽量增加耕地面积,但不搞统一化,要根据地形、地貌、土壤母质及风化程度、空间结构等特点,将项目划分成多个单元区,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平整,做到局部平整的统一化,土层按每个单元区实际厚度根据规划设计要求有一1

定的高差。坡度在150—250之间的区域,田面宽度15—50米,整成坡式梯田,坡面向内侧倾斜,达到外撅嘴里流水标准。土地平整实行生对生,熟盖顶,尽量不打破活土层,保证土地质量。

2、项目规划方案

(1)总体布局

区内地势平坦,坡度小于15度,水利设施较好,均规划为水浇地,其整理要求是:

a.田面沿等高线布臵成长方形或带状,根据灌溉和机械作业要求,田面宽度和长度一般应根据地形条件在15-50米不等,土层厚度60公分。

b.坡度大于15度小于25度,水浇条件差的区域规划,按照“地围山转,水平梯田”的原则,规划为旱地,宽度、长度尽可能大,地面平整,土层厚度在40公分以上。

(2)工程规划

a.平整土地工程

在确保环境保护和农业生产、节约投资的情况下,尽量可能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为本项目土地平整的基本原则。

本项目采取局部平整方案,即根据地形条件将项目区划分成若干土地平整区域进行整理,主体工程为梯田的修筑,田面宽度不小于15米,适宜宽度为50米。

b.水土保持工程

为控制地表径流集中冲刷,防止坡下部沟头前进等,从项目区内地形条件,支沟比降,以及群众便利等因素出发,通过对项目区土地整平、农田灌溉设施配套、建造防护林及排水设施的建设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加强了水土保持,防止了水土流失,使项目区的水土流失模数由原来的2590T/km.年,减少到1470T/km.年,提高了经济及生态效益。

c.环境影响

项目区内通过山区土地整理,对环境的改善是非常显著的。222

第一,通过植树造林,完善农田林网,增加林木覆盖率,可以改善生态环境,减少自然灾害的发生。第二,通过整理土地,形成梯田,通过配套水利,提高农业产出效益,防止水土流失。

(四)项目建设任务及主要技术指标完成情况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实际整理土地面积58公顷。工程施工采用人力与机械作业相结合的办法,全部进行平整,将零散地块合并,整理时要注意土层结构,土层达40cm以上。深翻整平现有耕地,通过整理,增加耕地4.8公顷。

二、项目工程和管理

(一)工程建设质量情况

1、土地质量

按照规划设计要求,整理后净增耕地4.8公顷,土地达到了标准农田的质量标准。平整度好,田块相对集中连片,区域布局合理,各类用地比例协调,并且具有良好的通达性,与机耕路、公路、村庄等的距离及达到的难易程度适中,方便群众的生产生活。

整理后全部耕地的土层深度自然沉实后不少于60厘米,耕作层达到40厘米以上,耕层有机质、盐份含量不低于当地平均耕层有机质含量。灌溉保障率为P=75%。土壤类型为棕壤和褐土,以酸性岩残坡棕壤性土为主。

(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单独核算。财政下拨资金的使用管理由县财政局、计委和审计局把关,县国土资源局具体监督及管理实施。由有关部门编制工程年度投资计划,作好资金的利用规划,项目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减少资金的浪费和不合理的应用。按照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的要求,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项目资金专项检查,强化资金的管理监督,严禁资金被挤占挪用,切实把全部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和管理。为切实加强资金的效益,3

凡是按合同完成工程质量要求,予以资金的大力扶持。完不成合同要求的,令其重新整治,如仍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取消其项目的承包资格,同时收回所投入的资金,并按合同规定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土地权属调整情况

1、土地整理项目工程完成后,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整理后的土地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实施整理后土地分配方案的参考或修正依据。

2、土地整理后的农用地进行了分配,坚持参与整理各方土地总面积不变和集中连片、便于利用的原则,参照土地综合评价结果,按项目区内各组织原有土地比例,以标准田块为基本单元,根据路渠等线状地物重新调整权属界线,确认边界四至,埋设界桩。

3、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分配结果进行权属调整,并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发[1999]50号文件精神,遵循土地整理前后土地所有权一致的原则。

4、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为了生产方便,将飞地、插花地自愿进行调换的,依据有关部门政策,办理必要的批准手续,进行所有权变更登记,并颁发土地证书。

5、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对整理出的耕地落实好承包经营,颁发土地使用证书,既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农民的承包经营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提高土地产出率。

(四)项目建成后运行管护措施

项目建成后,明确了路公共设施的管护主体,建立健全了管护制度。整理后的耕地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土地整理完成后,在保证灌溉和土壤改良的条件下,可以根据五莲县地方市场的需求情况和当地农民的种植意向,种植经济和粮食作物,使土地整理真正成为“富民工程”,保证农民增收和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投资预期效益分析

项目完成后,土地利用率将由先前的80%提高到90%,耕地增加率为10%,共改造中低产田789亩,耕地质量得到大幅度提高。

项目完成后,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水土流失治理面积58公顷,项目区内土壤有机质含量明显提高,地力得以稳步回升。

通过整理,可新增耕地4.8公顷,按每亩产值增700元计算,年可增效益5.04万元。通过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每亩可增加效益200元,共增加效益17.4万元。整个项目完成后,年增效益22.44万元,与开发整理前相比,农民收益有了很大提高。预计项目总投资3年内可逐步收回,项目完工后可收到社会经济生态效益同步增长。

(六)文档管理情况

明确建立了档案制度,对项目立项、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和检查验收等各环节形成的每一技术资料都收集、整理齐全,分类建档,妥善保存。

(七)项目建设管理主要措施、经验

1、组织管理

项目法人和建设单位均为___土地整理中心。由建设单位成立专门管理机构管理此项工程,负责确定施工单位、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使工程建设达到有效的监控和管理,保证建设质量。

2、实施管理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

在具体的管理环节上,认真做好项目可行性报告的编制工作,推行专家评审制度,提高立项的科学性;认真搞好项目规划设计,编好项目计划,做好与土地利用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和土地利用计划的衔接;规范项目预算的编制,强化预算的约束;通过认真实行法人制、工程监理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实施公5

告制,对项目工程实施严格管理,努力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严格执行请、拨款制度,实行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制度,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实行项目科研、规划设计、施工等单位资质认证制度,保证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加强指导,层层把关,搞好项目验收等。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把项目管好。

(2)通力合作协调发挥整体功能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整体性很强的工作,要理顺关系,明确职责,搞好部门协作、上下协作、行政与事业单位的协作,发挥整体功能。

(3)强化指导和监督检查

土地整理项目管理是一项新的工作任务,要求高、责任重,特别是在项目实施中,涉及到组织管理、政策、技术、农民利益、部门合作等多方面的问题,要加强指导,随时发现和解决实施中的问题。同时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制度,检查项目实施情况。严格执法,特别是在资金使用管理上,要严格财政纪律。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8

(1) 建设单位:

(2) 承包单位:

(3) 设计单位:

(4) 监理单位:

(5)甲方代表:指由建设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监督本工程合同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甲方代表为 。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

(6)总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托付协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单位、本合同监理工程师、监理内容、监理权限等。

(7)项目经理:指由承包单位委派的全面负责本了程实施的代表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应代表承包单位全面处理本合同的一切事宜。

(8)工程:指列入本合同必需完成的全部工程。

(9)主体工程: a、土地平整工程; b.、农田水利工程; c、田间道路工程。

(10)临时设施:承包单位为完成本工程施工及竣工验收前维护所需设置的全部设施。

(11)施工图纸:指设计单位在技施设计阶段应供应的图纸,包括经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补充图纸。

(12)合同价格:指合同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承包单位的。

(13)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4)不行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服的客观状况。

(15)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大事有效开头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头计算。时限的最终一天是休息日或都其他法定节假日,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终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终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小时。 第2条 承包方式

(1)以 方式结算支付。承包单位应严格根据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由 设计修改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按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执行。

(2)承包方式: 第3条 甲方代表

(1)在履行全合同过程中,甲方代表有权做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决定,有权为此签署证书和发布通知,对此,承包单位不应拒绝。但因甲方代表前述指令错误给承包单位造成的挺直损失,承包单位有权提出索赔和工期顺延。

(2)甲方代表有权对监理单位所做出的有关工程是质量和计量工作进行常常性的检查和监督。监理单位未能否定的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如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工程计量、工程变更等,甲方代表在事后仍有权予以否定,直至发布停工、返工通知以及拒绝确认工程计量。 第4条 转包与分包 承包单位不得将本合同转让,不得将主体工程整体转包,承包单位也不得将建设单位指定的不能分包的项目分包出去。非主体工程如要分包,则承包单价必需供应分包单位承包力量为证明,事先征得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同意,且分包单位必需具有法人地位。 第5条 合同的范围 本合同包括: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合同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和竣工验收前维护,其中包括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一切手段与临时设施。 第6条 合同文件及说明挨次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说明,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挨次如下: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

(4) 合同条款

(5) 施工招标文件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共4页,当前第1页1234

(7) 图纸

(8) 已标价的工程报价汇总表

(9) 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合同履行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分合同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或不相全都时,在不影响工程政党进行的状况下,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解决。双方了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做出说明。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的说明时,按合同条款的第40条关 纠纷解决的商定处理。 第7条 合同双方义务与责任 建设单位的义务与责任:建设单位托付监理单位发布开工通知;支配监理单位准时进点实施监理;开工前 天完成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培青,向承包单位供应施工用地;开工前 天向承包单位移交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开工前 天供应施工图纸 份;按合同规定准时支付工程价款;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以及完成其他应由建设单位担当的义务和责任。 承包单位的义务与责任: 年 月 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万元;开工前 天进驻工地;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工程变更指令,必需照办,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根据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对监理单位提出的任何施工缺陷,依据施工规程的要求予以修补或改建;开工后 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方案;按合同规定,完成部份设计工作,绘制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后按图施工;向保险公司投保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汽车保险、货物运输险、设备损坏险等由承包单位担当保费的保险;保证供应的建筑材料和施工工艺符合质量标准,供应的施工设备符合投标文件中填写报的型号和数量;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合格,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向监理单位提交一份内容包括质量检查方案和措施报告,并报监理单位审批;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平安;环境爱护;敬重工程所在地人民的生活.惯,避开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建成完工,并负责做好修理期(即缺陷责任期)内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完工清场及撤离;建立各种用 本工程的规章制度;完成其他应由承包单位担当的义务和责任。 第8条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和职责与权力: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但在行使下列权利时须得到建设单位的批准;工程的分包、工期的延长、工程的变更、增加或削减某一工程项目;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总监理工程师(下称总监):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建设单位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理的任命通知承包单位,总监易人时应由建设单位准时通知承包单位。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行为其职责,并通知承包单位。 监理人员:总监可以派出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单位。他们在授权范围内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监理单位的指示: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上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承包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刻遵照执行。若承包单位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有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看法。监理单位讨论后可做出修改指示或连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单位。若监理单位决定连续执行原指示,承包单位仍应遵照执行;在紧急状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 共4页,当前第2页1234 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 小时内准时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 小时内准时补发,则承包单位可提出书面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监理单位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看法、审批文件、确认价格以及实行可能涉及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仔细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做出公正的决定。 第9条 书面通知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通知为准。特别状况可先口头通知并立刻补发书面通知,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状况下,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和工程量完成状况表、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单项工程验收证书以及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共同签署的其他文件都属 合同的补充文件。 第10条 图纸供应 除另有规定外,承包单位所需主体工程的施工图纸,由设计单位通过监理单位供应。为工程施工实施所需的施工与安装图纸,则由承包单位依据施工图纸自行设计绘制,并报监理单位审批。 第11条 设计修改 监理单位在供应单项工程的施工图纸之后,倘因纯属设计方面的缘由而需修改施工图纸时,应在该项工程开工前 天将修改后的施工图纸递交承包单位;倘因施工或自然条件的转变必需修改施工图纸,经和监理单位认可,设计单位应尽快予以修改,报经国土厅批准。 施工期间,监理单位签署的设计修改通知是合同文件的补充,承包单位不得拒绝。 修改的内容包括以下诸方面:

(1) 工程量的增减;

(2) 取消或增加某一工程项目;

(3) 转变某些建筑物的结构形式;

(4) 转变某些建筑物的样子、高程与位置或尺寸;

(5) 其他的变更。 由 设计修改而引起工程量的改变,由双方协商。一般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其单价按报价表确定的单价不变,经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商定,报建设单位确认并出具证书,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 由 设计修改而消失本合同工程量报价表中未曾消失的追加工程项目时,则该追加项目的单价由监理单位与承包单方依据省水利水电预算定额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方法商定,经建设单位确认,同样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按此执行。承包单位不得以设计修改或工程量的改变为理由,转变其对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在确定追加工程项目单价时,材料价格应采纳运达至工地的市场价,如双方对某一种材料的市场价格有争议时,建设单位有权联系材料供应商承单位供应此材料,承包单位不得拒绝,且承包单位须自己挺直向材料供应商选购,建设单位不参加材料选购。追加工程项目单价计算应采纳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价格。 第12条 参观现场所获得的资料 承包单位参观现场过程中对了解的各种状况以及其它当地部门供应的参观资料,应做出自己的推断出的推论、说明和结论概不担当任何责任,也不接受任何附加条件。 第13条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某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单位自秆组织货源,并负责选购、验收、运输和保管。承包单位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第14条 材质证明 工程所需的钢筋、水泥必需有材质证明,其各项指标应满足规范要求,如承包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用法无材质证明的材料,监理单位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试验,并递交材料试验结果,试验所需费用应由承包单位担当。 共4页,1234 第15条 测量放线 承包等有应依据建设单位供应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测设自己的施工掌握网,并将施工掌握网资料提交监理单位审批。承包单位应仔细维护和管理施工掌握网,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单位担当。工程完工后应完好移交验收单位。 承包单位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所需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监理单位可以指示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觉有错误时,承包单位必需近监理单位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建设单位将不对上述指示所增加的复测工作另行支付费用。监理单位可以用法本合同的施工控网,承包单位应准时供应必要的帮助,建设单位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进行本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工程任何部份发生超过合同规定的位置、高程、尺寸、线型的误差时,承包单位均应按监理单位的通知进行修正,直到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修正误差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单位担当。 共4页,当前第4页1234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9

土地整理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国土资源局:高产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工程通过招标评定由承建;该工程日期开工,日期完工,总工期为天;该项目完工后,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向监理部提出了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本项目监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日期组织了预验,日期参加项目实施单位组织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对该项目工程进行的初验,各标段工程单元、分部、单位、单项工程评定得分率在有关规范标准范围内,保证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评定过程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建设投资地点:2.项目投资建设总面积:3.总投资:万元

4.总工期:天

5.质量标准:6.安全系数:内

7.工程项目分解表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二、各施工队完成工程量

1.第一标段:(工程地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量清单: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1nn.第N标段:(工程地点);

三、各施工队合同工程量完工量对照表第一标段合同工程量完工量对照表合同完工量名称单位合同数实际完工量名称单位实际完工量对照记录差第N标段合同工程量完工量对照表项目工程完工总量对照表规划图完工量名称单位规划图完工量实际完工量名称单位实际完工量对照记录差

四、工程质量评估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3、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4、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规划设计变更、其他相关设计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

5、项目所在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相关技术规范:GB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1011-101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T101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1011-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JTJ021-89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GB50288-99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SL317-泵站安装及验收规程SL18-91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五、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1.原材料控制

2.质量控制及评定

3.设备安装及试运行

4.安全管理

六、综合评述监理公司土地整理监理部日期

土地整理合同优选10

发包方:(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依据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土地平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

二、合同工期: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于日起至日止。共计天。若发生不可抗拒和不可预见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顺延。

三、承包范围: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规定范围进行土地平整的工程施工。只将田地之间田埂及小面积坑凹不平,满足大型机械可施工。包含一切机械设备及人工。

2、承包形式:按合同承包范围,乙方负责的范围包括机械、工期、质量。安全,包乙方工人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工程保险以及所用乙方负责承担和支付费用。

四、合同价款:。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及结算:工程开工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支部分工程款,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总工程款70%,剩余部分年内结清。

六、质量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设计与施工规范规程等有关规定,单位工程全部达到合格标准。

七、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派施工代表,负责代表甲方实施对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施工进度,综合治理,文明施工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就本工程与施工方式对外相关事宜进行交涉洽商。

2、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及时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

(二)、乙方责任:

1、委派为现场管理代表及安全负责人。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规定。

2、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在甲方代表的指导下,按时完成工程任务。

八、其他:

1、因本合同有关事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2、其他约定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自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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