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告诉我,我也不知道,现在打电话给我说优惠要结束了,我说那把它取消了,她说取消要付违约金400多?
[律师回复] 您好,这400多元违约金能不能收,要看合同里是否确有明确约定,以及金额与实际损失是否相称,并非对方一说就成立。
一、先看有没有约定
①要求对方出示您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原件,指明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条款,口头通知不构成有效依据;②若该条款是事先印制、未与您协商的格式条款,依《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对方须就该类与您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未履行的您可主张其不成为合同内容;依第四百九十七条,不合理加重您责任的,该条款无效。
二、再看金额是否合理
取消服务本身通常不会给对方造成400多元的实际损失。依《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您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实务中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酌定。
三、还可以走的路径
若涉及自动续费、套餐到期扣费,依2024年7月1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经营者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注意,未提醒的可据此主张权利。您可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四、提示
请先取得书面合同与扣费凭证,确认与您签约的经营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