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落户政策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青岛落户政策主要有居住落户、人才落户、稳定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鼓励投资创业落户等方式,不同落户方式所需材料不同,具体如下:
居住落户
在本市城镇取得合法产权房屋:需提供产权人申请、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材料、不动产权证或者经过不动产登记机构网签备案的房屋转让合同或者购房合同及发票。
在本市城镇租赁房屋居住: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产权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声明等,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权房屋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或者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人才落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口迁移证或者集体户口登记卡、本人或者近亲属的合法产权房屋证件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合法产权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声明等,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权房屋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或者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稳定就业落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就业凭证和居住登记凭证、单位集体户接收函等、亲属关系证明材料、落户近亲属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合法产权房屋产权人和户主同意落户声明等,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或者使用权房屋承租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产权人或者承租人的居民身份证。
亲属投靠落户
一般亲属投靠: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城镇合法产权房屋证件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明确抚养关系的法律文书或者协议书(限离婚或者再婚投靠随迁未成年子女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
父母双亡未成年人等投靠监护人: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投靠人父母死亡证明材料,指定或者约定抚养权、监护权的相关材料。
夫妻特殊情况投靠配偶父母:需提供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投靠人、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城镇合法产权房屋证件,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投靠人配偶现役军官证(士官证)或者出国(境)定居证明材料或者死亡、失踪证明材料。
鼓励投资创业落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营业执照、就业凭证、单位集体户接收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