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拿刀砍我,把我砍了2刀,我夺刀把对方砍成重伤?
[律师回复] 一、法律依据:
《刑法》第20条(正当防卫)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特殊防卫/无限防卫权)
对方主动持刀砍你,已经砍中2刀,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严重危及你的生命安全,理论上符合特殊防卫的前提。但核心分水岭:夺刀之后,对方还有没有继续攻击能力。
1:夺刀瞬间,对方仍继续扑上来争夺刀具、继续砍杀(侵害还在持续)
你在夺刀对抗过程中将对方砍成重伤 → 极大概率认定正当防卫,不承担刑责。
昆山反杀案:不法侵害是持续争夺刀具的危险状态,不能机械看“刀到谁手里”,要看现场危险有没有消除 。
2:刀已经完全夺下、对方已经丧失攻击能力(倒地、逃跑、求饶),你再主动砍他造成重伤
侵害已经结束,后续砍击不属于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刑期3-10年,不能适用特殊防卫。
关键:不是看“谁伤重”,而是时间节点——反击行为是否在不法侵害持续期间。
二、要点
区分互殴 vs 正当防卫
如果是双方争吵、互相动手,对方才拿刀,侦查机关会重点审查起因:是谁挑起冲突、你有没有事先挑衅。挑衅引发对方行凶,一般不能认定正当防卫。
如果对方单方面突然持刀袭击,你无挑衅,对你非常有利。
伤情:你被砍2刀,要做伤情鉴定,你的伤情(轻微伤/轻伤)是证明对方行凶暴力程度的关键证据,保留病历、CT、伤口照片。
现场监控、目击者证言,
凶器(刀具),不要触碰,交由警方封存
就医记录、伤口照片、急诊笔录
手机聊天记录,证明冲突起因
三、事发后
立刻拨打110报警、120急救,不要逃离现场,原地等待警方;
如实陈述:只客观描述“对方拿刀砍我,我被砍两刀,争夺刀具过程中伤到对方”,不要主观评价、不要说“我就是要砍他报复”这类话;
尽快委托刑事律师介入,在讯问前做好陈述预案,争取认定正当防卫。
我是陕西秦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薇 原在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26年,现在做律师,31年刑事办案经验,联系我:壹叁陆肆玖贰零肆陆伍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