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10级伤残赔偿多少,想了解我人身损害10级伤残的赔偿金是多少?
[律师回复]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 =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 年 ×10%。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十级伤残一般在 5000 元 - 8000 元左右。
以安徽合肥为例,根据合肥律师门户网 2025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内容,相关标准如下:
营养费:50 元 / 天。
住院伙食补助费:50 元 / 天。
护理费:178.2 元 / 天。
残疾赔偿金:以 2024 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9539 元为例,49539 元 ×20 年 ×10%=99078 元(60 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 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小孩生活费,城镇标准为 27900 元 ×(18 周岁 - 实际周岁)÷2 人 × 系数;无劳动能力和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老人计算 20 年生活费,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抚慰金:十级残疾一般为 5000 元 - 8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