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了也生育了现在要离婚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律师回复] 您好,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育子女的,离婚时一般不能再要求返还彩礼,只有符合法定例外才可能部分返还。
一、一般规则。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习俗给付的彩礼,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2024年2月1日施行)。结婚并已生育、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通常不属于该条但书所指的情形。
二、可能的例外。①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结合彩礼实际使用、嫁妆、孕育情况及双方过错,酌定是否返还及具体比例;②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的,可另行主张;③以彩礼为名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可以要求返还(该规定第二条)。
三、举证要点。是否返还、返还多少,主要围绕彩礼数额、给付与接收主体、共同生活时长、彩礼实际用途、有无孕育。给付方要证明金额与给付目的,接收方要证明彩礼已用于共同生活支出。
四、浙江法院认定「数额过高」,会参考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给付方家庭经济情况,能否返还建议先固定转账凭证与共同生活证据再作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