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挖掘从*情节!律师*力故意伤害案被告人获缓刑
[案情简*]
2016 年 4 月 9 日 15 时*,被告人杨XX驾驶长途客运车*至大同市XX附近时,因被害人柴XX下车*宜发生争执。争执中,杨XX从*车*作台拿出一把长约 60 厘米*单*刀,朝柴XX左*臂砍击一刀。案发后,杨XX及时*柴XX送至医院救治,次日主动到公**关*受讯问并如实供述罪行。2016 年 9 月 27 日,杨XX亲属代为赔偿柴XX 3.6 万*,获得书面谅解。大同市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杨XX提起公*,其委托山*XX律师*任*护人。
[争议焦*]
1. 杨XX的行为是否构成*意伤害罪?
2. 自首、积极救治、赔偿谅解*情节能*成*从*处罚的依据?
3. 杨XX使用刀具作案,是否影响缓刑适用?
[代理辩护策略]
闫国**师*受委托后,结合案情与证据链,制定精准辩护方*:
1. 定罪辩护:认可案件基本事实,明*杨XX行为符*故意伤害罪构成*件,不否认指控罪名,为量刑辩护奠定基础;
2. 量刑辩护:重点梳理多项**及酌定从*情节 —— 杨XX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构成*首,依法*从*处罚;案发后*极救治被害人、亲属代为赔偿并获谅解,体现悔罪诚意,属重要酌定从*情节;
3. 缓刑适用辩护:结合杨XX系因民间琐事引发犯罪、主观恶性较小、无再犯罪危*等情况,依据《刑法》第七十二条,主张*用缓刑,同时*明*用刀具的从*情节已综合考量,不影响整体从*处罚的合理性。
[判决结果]
大同市城区人民法*经*理,全*采纳闫国**师*辩护意见:
1. 认定被告人杨XX犯故意伤害罪;
2. 综合全*情节,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缓刑考验期限从*决确定之日起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