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办理流程是:
(
1)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
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
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
身份证。
(
2)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
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
复印件、、户口本、户口本、《商品房
购销合同》有
房产证、身份证复印件、《
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商品房
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在交纳了手续费、图章等、《面积计算表》、
契税、
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
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
代理人代为办理。
(
3)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
(
4)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