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人轻微伤尚不构成
寻衅滋事罪。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随意
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
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