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果
强制执行的房产已经
抵押给银行了,仍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分配,剩下的款项才可以用来偿还其它
债权人的债权。
强制执行人民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
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
保证权利
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民事判决书、
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
被执行人。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40 条 人民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
抵押权、
质押权或
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
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
申请执行人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