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
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贿赂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
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
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
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直接受理。
2、《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规则》第八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直接侦查的刑事案件有四类:
一、贿赂犯罪案件。包括12种,即案;
挪用公款案;案;单位案;
行贿案;对
单位行贿案;介绍贿赂案;单位行贿案;来源不明案;隐瞒境外存款案;私分国有资产案;私分罚没财物案。
二、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案件。包括35种,即案;
玩忽职守案;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案;
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
枉法裁判案;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案;私放
在押人员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案;
减刑、
假释、
暂予监外执行案;不移交刑事案件案;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不征、少征税款案;发售发票、抵
扣税款、出口退税案;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
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环境监管失职案;传染病防治失职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案;放纵案;商检案;商检失职案;动植物检疫案;动植物检疫失职案;放纵制售
伪劣商品
犯罪行为案;办理
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案;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案;不解救被拐卖、
绑架妇女、儿童案;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案;帮助犯罪分子逃避
处罚案;招收公务员、学生案;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案。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7种,即非法拘禁案;非法搜查案;案;
暴力取证案;虐待被监管人案;报复陷害案;破坏选举案。
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