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没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未
签合同按规定要支付二倍
工资的,
辞退员工,除了符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其它应
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
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
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