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录音
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1、必须由
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
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
4、遗嘱人必须说明制作
录音遗嘱的具体地址和年、月、日、时;
5、录音制作完毕,应当密封保存,并在封面上由遗嘱人、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然后,由遗嘱人或交见证人保管;
6、
继承开始,由见证人及
继承人到场并检验封皮的完好情况。
只有在以上的情况下录音遗嘱才生效。
相关法律
法规:
遗嘱人提供或者
公证人员代书、录制的遗嘱,符合代书遗嘱条件或者经承办公证人员见证符合自书、录音、
口头遗嘱条件的,
公证处可以将该遗嘱发给遗嘱受益人,并将其
复印件存人终止公证的档案。
公证处审批人批准之后,遗嘱
人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公证处应当完成公证遗嘱的制作。遗嘱人无法在打印的公证遗嘱上签名的,可依符合第十七条规定的遗嘱原稿的复印件制作公证遗嘱,遗嘱原稿留公证处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