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即使是一天,也应当支付
工资,
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去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
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
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
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者在
试用期5天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并且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对于用人单位的
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被拖欠的工资。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立案时需携带:
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
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
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
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