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如有这种情况发生,你要与其他一同被
拖欠工资的工友们一起,搜集和保留对方拖欠工资的具体事实和确凿
证据,派代表到当地有
管辖权的
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和投诉,请他们帮助你们催讨被
拖欠的
工资。如果还是不能解决问题或你们对其结果不满意的话,就向处理。要注意保持冷静和克制,不要以过激的行为与对方发生其他冲突事件。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
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
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
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
劳动争议的,
当事人可依法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
申请仲裁。对
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