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看具体情况:
其一、如果合同正文已经将相关信息说明清楚,则不用附清单。
合同附件一般对合同正文补充说明的相关文件,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要附清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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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工程合同必须要附清单吗
不是必须附清单。
合同附件一般包括中标通知书、采购清单、专用条款、发包人特别要求、通用条款、议标过程确认文件和承诺文件、招标文件补遗、招标文件、标准规范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投标文件。
但是上述附件不是在工程合同中都必须存在。
相关补充2:
合同没有附清单有效吗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附清单为生效要件的,则合同未附清单合同无效。
如果该合同并没有明确注明以附清单为生效要件的且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及社会的公序良俗的,则该合同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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