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婚前房子卖了婚后又买房的该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将婚前的个人房产买了之后,将卖房所得款全款购买房子;或者又加上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房子,且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将婚前的个人房产买了之后,用卖房所得款支付首付,然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子在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律师提示:
以上是对“婚前房子卖了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解答。专业的问题建议交给专业的人来解决,如果您还有疑虑,可以联系律图律师为您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
相关补充1:
彩礼是中国的一种结婚风俗,是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的聘金、聘礼等,一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相关补充2:
结婚前父母买房,离婚时属于共同财产吗
第一,结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的,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第二,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第三,结婚前结婚前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首付款,登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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