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普通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一般表决事项,仅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即可通过的决议。
特殊决议是指对于股东会的特殊表决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才可以通过。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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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违反法律规定怎么处理
如果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违法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申请认定决议无效。因为《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相关补充2:
股东会通知股东的方式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通知方式: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尤其规模绞小的,可以灵活采取口头、电话、书面方式,但必须在公司章程中作出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制度比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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