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违约责任被定义为在合同签署人未能履行其应尽之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存在瑕疵时,所必须承担的
民事责任。
其主要承担方式包括以下几种:首先,被请求执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严格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其次,在有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采取诸如修理、更换、重新制作等直接有效的补救措施进行应对;此外,为补偿因
违约行为而对对方造成的无法挽回的
经济损失,需依法向对方支付相应数额的赔付款项;再者,依据合同的具体内容及规定,按约定数额或适用于该情形的计算方式,向违约方收取
违约金;最后,当
定金制度得以适用的情况下,如果给
付定金的
合同签订人未履行既定之
债务,将无权收回已支付之定金款项;反之亦然,若收款一方未能履行承诺的相关债务,无法得到
赔偿的一方有权要求其以双倍数量或其他合理的比例予以返还定金。
请各位务必引起注意的是,究竟选择何种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必须基于合同签订时的约定以及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同时也需要结合个人面临的实际情况来综合判断并做出相应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