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村委是没有权力随意扣下 20%的土地补偿款的。
土地补偿款本质上是属于土地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的。
村委要是没有经过合法的程序以及获得相应的授权,就绝对不可以擅自把部分款项给扣除掉。
不过,要是存在着合法的约定,或者是经过了村民代表大会等这样合法的程序,决定扣除一定比例的款项用于公共事务等正当的理由,并且扣除的比例是在合理范围之内的话,那么这种扣除行为就有可能是合法的。
要是村委没有按照合法的程序就扣除了土地补偿款,村民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哒。
比如说可以向乡镇政府去反映相关的情况,也可以申请
行政复议,还可以提起
行政诉讼等等。
具体到每一个实际的情况,就需要根据当地的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的状况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
这就像是在法律的大框架下,每一个行为都要有依据和合法性,不能随意侵犯村民们应得的土地补偿款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