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补偿金通常并非
实发工资。
当用人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会给予
劳动者一定的
经济补偿,此即为辞退补偿金。
通常情况下,它是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进行计算的,每满一年,用人单位就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金额。
这里所说的“
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的十二个月期间内的平均工资。
而实发工资则是劳动者扣除了
社保、
公积金以及
个人所得税等各项费用之后,实际能够拿到手的工资数额。
辞退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应发工资,也就是未扣除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等费用之前的工资总额。
由此可见,辞退补偿金与实发工资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
辞退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的一种经济补偿形式,其计算依据是劳动者的应发工资;而实发工资则是劳动者实际获得的工资收入,是扣除了各种费用后的净额。
在处理
劳动关系相关问题时,这两个概念必须清晰区分,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准确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