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工伤认定有明确的时效限制,这个期限是1年。这1年的起算时间颇为关键,是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之日开始计算。比如说,在某个工厂中,若工人因操作机器不慎受伤,那从受伤的那一刻起,1年的申请时效就开始计时了;要是工人是因为长期处于特定工作环境而患上职业病,那就是从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那天起算。
2. 特殊情况也需格外关注。当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去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时,
工伤职工本人、其
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是可以绕开用人单位,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例如,若企业为了逃避责任,故意拖延不申请工伤认定,职工一方就可自行申请。
3. 一旦超过了这1年的申请期限,后果可能比较严重。除非存在
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像发生了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职工无法及时申请,否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很可能就不会受理申请了。而且要注意,这个时效期间属于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的规定。也就是说,不会因为某些常规的原因而暂停或者重新计算时效,这就要求职工及其相关人员一定要严格关注时间节点,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