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职业病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职业病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职业病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业病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职业病鉴定机构是什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鉴定须由经省级、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具体而言,依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之规定,从事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需经过省、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核准许可方可进行。

同时,各该级别的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将负责向社会公众公开其管辖范围内合法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的详细列表及相应资料。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条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职业病赔偿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职业病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6****10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4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8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4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1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1****02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5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5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8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0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工伤或职业病:1、极重度智能减退。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职业病鉴定后,能否做职业病鉴定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离职几年后做职业病鉴定是否还可以可以申请职业病检查。根据职业病法,职业病是分岗前,岗中,和离岗的,如果你从事的是有毒有害作业,在你离岗是单位是有义务给做职业病检查的。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卫生保护权利。第32条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劳动关系无效,并要求单位对当事人进行健康检查;二是如果病情急,当事人可直接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去检查身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49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经检查,确属于当事人从事原工作时发生的职业病,那么一切后果都应由原单位承担。
二、什么是法定职业病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法定职业病是国家认可可获得工商赔偿、企业赔偿的职业病。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在百度上可直接搜索法定职业病目录)。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国家规定的纳入职业病范围的职业病分10类115种。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10w+浏览
工伤鉴定是病假还是病假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工伤期间医院开具疾病证明书,让受伤员工休息,请假期间应该按照工伤假起算,单位需要支付员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工资和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按月发放。 2、发生事故后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结果为工伤才能够按照工伤假计算工资,如果没有认定为工伤,受伤后请假期间应该按照病假计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耳朵职业病鉴定怎么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耳朵职业病鉴定怎么鉴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当事人如果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申请鉴定需向鉴定办提供以下资料:
1、职业病鉴定申请书(当事人自行书写)
2、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
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条
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依据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进行综合分析,作出诊断结论。
轻伤二级,精神病鉴定标准,精神疾病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一、轻伤以下有哪几个级别轻伤分三个级别,轻伤以下就是轻微伤.轻伤属于刑事案件,是触犯的犯罪行为.轻微伤是违反治安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两者触犯的法律不同,处理后果也就不同.轻微伤最多就是行政如果并罚最多不过20天,轻伤如果走司法程序就要判刑的,当然如果调解的好也可以从轻处罚或者不处罚。
二、精神病鉴定标准是什么“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民法通则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48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行政处罚法第26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0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予处罚。”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神病,同时从法律的角度确定犯罪时的精神状态及严重程度和它与犯罪的因果关系两方面考虑,具体判断标准如下:一是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一个人虽患有精神疾病,但如果仍有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还是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二是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即虽可能有辨认能力但丧失了控制能力,其行为已无法受到主观意识的支配和控制。三是必须是在发生危害行为的当时处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状态。四是在精神疾病的间歇期或是疾病缓和期出现危害行为的,因其精神活动已恢复正常,即不能评定为无责任能力。五是处于智能缺损状态,即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应当在一定程度上负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业病工伤鉴定标准2024
一级标准:1)极重度智能损伤;2)四肢瘫肌力≤3级或三肢瘫肌力≤2级;3)颈4以上截瘫,肌力≤2级;4)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5)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 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军人职业病鉴定是什么意思,军人职业病鉴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军人职业病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职业病鉴定要多长时间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综上所述,职业病鉴定机构受理军人提出是鉴定申请后,会严格按照军人职业病鉴定标准做出判断,出具鉴定书。如果经过鉴定,属于职业病,并且情况比较严重时,军人可以提出复员或者转业申请,并可以拿到一笔经济补偿。军人是我国国防力量的构成主体,国家应该重视加强对军人的保障。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65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职业病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很大一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具有迟发性、隐匿性特点的,也就是过去一段时间造成的健康危害可能在日后的一段时间内陆续显现。所以职业病的鉴定标准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而且需要有一定资质的医疗支持单位的坚定,和个人的申请,才可进入鉴定程序。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什么是职业病鉴定机构,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职业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此处的“居住地”是指劳动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诊断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诊断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诊断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根据《卫生部关于对异地职业病诊断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尘肺病诊断中涉及晋级诊断的,原则是应当在原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对职业病诊断结论不服的,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申请鉴定,而不宜寻求其他机构再次诊断。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劳动者没有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诊断机构的,所作的职业病诊断无效。卫生行政部门将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职业病鉴定费用由谁支付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5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鉴定职业病需要在哪里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鉴定职业病需要在哪里鉴定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发给受理通知书;对材料不全的,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必要时由第三方对患者进行体检或提取相关现场证据.当事人应当按照鉴定委员会的要求,予以配合.
3、组织鉴定
  参加职业病诊断鉴定的专家,由申请鉴定的当事人在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的主持下,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当事人也可以委托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抽取专家,组成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通过审阅鉴定资料,综合分析,作出鉴定结论.鉴定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予以注明.
  鉴定书的内容应当包括:被鉴定人的职业接触史;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和有关检查资料等一般情况;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的主要争议以及鉴定结论和鉴定时间.鉴定书必须由所有参加鉴定的成员共同签署,并加盖鉴定委员会公章.
5、异议处理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做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原鉴定机构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
6、注意事项
  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业病鉴定标准2024是什么?
职业病的鉴定必须符合以下的标准:1、职业病的患者必须是因为工作原因所导致的职业病;2、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患病的,必须是有毒有害的物质所造成的;3、职业病患者必须是在企业工作的职工;4、职业病必须包含在国家所规定的目录内。
10w+浏览
工伤赔偿
耳聋职业病鉴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得职业病的工作人员,主要原因是长期工作在特殊环境下对身体造成一定的伤害,例如长期在噪声大的环境下工作,一会给听力带来巨大的损失,最终会导致听力障碍,严重损失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那耳聋职业病鉴定残疾证办理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耳聋职业病鉴定残疾证办理规定目前残疾证都是到当地的残联去办理的,听力残疾是可以办理残疾证的,按照听力损失等级分为:一级到四级一级:大于90分贝二级:81-90分贝:61-80分贝四级:41-60分贝注意:以好的耳朵听力损失等级来定级。需要的条件:当地街道或者村委提供的申请表,当地医院的耳鼻喉科医生的听力损失等级的评定(一般是依据纯音测听和脑干两项结果)。提交之后如果评定出来就可以拿到相关等级的听力残疾证 二、听力残疾的分级列表如下: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一级>90(好耳)<15二级71—90(好耳)15—3061—70(好耳)31—60四级51—60(好耳)61—70《注》:本标准适用于3岁以上儿童或成人听力丧失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听力残疾的检查方法1、测试环境要求裸耳听力测试应在测听室进行,对耳聋定残普查亦可在安静房间内(本底噪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赔偿标准 > 职业病鉴定赔偿标准是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