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
公司破产法》
劳动者能够得到以下
赔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薪水和医疗、
伤残补贴、抚恤花费。薪水通常应当包括计时薪水、计件薪水、资本、津贴和补贴,但非
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花费不隶属薪水范围。如果是公司的
高管,薪水按照公司的工人平均薪水计量。医疗与伤残补贴是工人任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规则应当享受的
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
工伤意外所应得到补贴。抚恤花费即工人因工伤亡后其亲属应享受的
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
医疗保险花费,如果公司资产欠债率高,还能够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兼顾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兼顾账户的花费通常得不到(因为社会兼顾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步骤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
法规限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
赔偿金。按照《违背和
解除劳动合同的
经济赔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克扣、拖延薪水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因
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赔偿金;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赔偿金。上述赔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限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限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赔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步骤:
工人的薪水和医疗、伤残补贴、抚花费,应当划入工人个人帐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花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应当支付给工人的赔偿金。
赔偿金按
工龄计量:
满2年支付一个月薪水,不够2年超出6个月按一个月薪水计量,低于6个月按半月薪水计量,
破产财产不够以清偿同一步骤的,按比例分配。根据
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限定予以员工
解除合同赔偿金,准则为:工作满2年的给一个月赔偿金(月平均薪水),如果干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薪水、
经济赔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答允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
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子的,用人单位答允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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