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
年休假。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正常支付
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对于补偿的标准,在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
劳动法关于“
法定休假日安排
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
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
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
年休假工资报酬。
以上是带薪年休假的规定